从北大学霸到奢侈品精英,辣妈的三重人生
蚂蜂窝旅行家相对于我们碌碌无为的人生,王小心无疑是人生赢家。她是十六岁就考上北大法学院的学霸;她是在青藏高原贫困山村支教一年的志愿老师;她是全球最大的奢侈品百货的高级分析员;她是女儿心中的完美母亲。这些背后,她是旅居四海、穿着Burberry风衣,背Prada旅行的世界主义者;她是文字多达数十万的知名写手,博客、影评、旅行专栏在网上掀起数万点击讨论;她衣袂翩翩、妆容精致,却能穿着名贵的大衣往地上一坐就谈笑风生;她说,她写的不是旅行,而是人生。
在《太平洋上有座桥》这本书里,她自定义了自己的人生。
人生要选“自定义”问:你的人生最牛逼的事情是什么?
答:人生听起来最牛逼的事可能是十六岁就上了北大吧。当时考了全省第四,上了北大分最高的法律系(那时候还不叫法学院),周围同学都是状元。二十岁大学毕业,开始到处旅行,到处生活。朋友说我“学的是法律,干的是广告,玩儿的是文艺”。我反对为旅行而旅行的生活。我的每一段旅行都是生活本身。我去青海支教,花了一年在高原上和藏族的小孩子们共处;去欧洲学习,住在丹麦人家里,学着用丹麦语点菜写作文;后来又来了美国,去了西北大学学市场营销,在南加州、芝加哥,西雅图工作学习,现在是美国最大的奢侈品百货Nordstrom的高级市场分析员。每一段旅行都是生活。
这样的生活给了我更多的视角去观察人生。比如在国内的时候可能觉得一个Prada包,或者一双Chanel鞋很贵,但在这个行业,就没有这个概念了。每年buyingmeeting(采购会议)的时候,鞋子和包包都是成箱地装着被品牌供应商运来,扔在会议室里,一双一双看过去,讨论着消费者最可能的风尚坐标。这些东西拍完杂志照片之后,全都放到员工特卖会里面去,以不可思议的价格卖给员工。所以在中国觉得奢侈的、高贵的,小姑娘宁愿坐地铁也要扔一个月工资去买的,在这里都不需要了。在这个行业工作之后,非常明白了什么是“人御物”,而不是“物御人”。我就背着Prada旅行,破了一扔,不可惜,它是我的东西,应该为我服务。我写了《熄灯后的百货商场》,说的就是这浮华背后的本质。
我觉得很多人的人生道路是系统配置的,我的人生是自定义配置的。我比较喜欢自定义配置。
永远爱这狗娘养的滚滚红尘问:去了这么多国家,住过这么多地方,第一次出国门的感受是什么,现在的感觉又怎样?
答:第一次是去欧洲,坐SAS八个小时的飞机去丹麦,一到机场有丹麦人来接,在他们家住了半年。完全没有生疏感,也没有思乡啊什么的。可能我这个人比较独立,又比较好奇,看见新鲜的东西就扑上去了。美国就更没问题了,它本身就是一个文化熔炉,中美之间的交流又那么频繁,两个国家之间的相似之处其实挺多的。一出洛杉矶机场,哇,一栋一栋的停车楼,高速公路都是双向十八车道的,感觉把二环三环四环的路都摞起来了一样。
然后我发现,啊,我真爱这狗娘养的滚滚红尘啊。哪里都是人,有人就有故事。美国的出租车司机和北京一样,都是滔滔不绝的脱口秀人才,就是操着世界各地的口音;美国的大妈也和中国居委会大妈一样,正义感爆棚,公车维持秩序全靠她们;《城市之王》讲的就是他们;《朱莉和安迪》是美国剩男剩女的办公室八卦,有些共同的东西是超越语言和国籍的。
问:生活过这么多国家,是否会有一些价值观上的冲突?
答:见过的人越多,就越宽容。我觉得每个人,无论看上去有多奇怪,背后一定有充足的、属于自己的理由。中国是个价值观非常单一的国家,比如每个人都觉得应该定时生孩子,公务员是个好工作等等,但是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价值观是多元的,让我觉得,哦,原来并不是每个人都想当公务员的,或者,哦,原来租房也可以过一辈子这么浪漫的生活的。看到这些过着不一样的生活的人,让我觉得生活很多彩。所以我写了《美丽花的爱与哀愁》,写了《我爱你,北京》,写我的丹麦妈妈,关于爱情和北京的故事,像《巴黎,我爱你》一样,生活在这个城市里、滚滚红尘中,每个人都有故事,每个人都值得书写。
有朋友的地方就是故乡问:去了这么多地方之后,你对故乡的定义是什么?你自称世界主义者,那又是什么样的?
答:我觉得人类有两种自相矛盾的性格,一是探索,一是乡愁。关于故乡,我有一个很奇怪的定义。判断一个地方是不是故乡,就看你失业了会不会慌张。比如我自己,如果在北京被裁员了,我肯定不急不忙,那么多朋友,先吃吃喝喝,然后再联系联系前老板、前同事、前同事的朋友,朋友的同事……在这个地方生活久了,你有一张关系网,知道去哪里找可心的保姆,哪里的窗帘性价比最高,能和出租车司机聊聊该死的油价和警察,离下班还有五分钟才想起来找饭辙的时候还有一帮朋友在你的手机通讯录里可以联系……这个地方让你安心,这个地方就是你的故乡。在《太平洋上有座桥》这本书里,我写了好多城市,每个我都住过:芝加哥、哥本哈根、圣迭戈……我是一个失去了故乡的人,但我获得了整个世界。
感谢永恒的文字问:写作和旅行如何相辅相成?
答:写作是我和人生交流的途径。我最初的文章是写给朋友看的,每次都能得到很多回复和共鸣。后来我发现不认识的朋友也有共鸣,他们来自世界上许多不同的角落,和我根本不生活在一个时间和空间之内,有的甚至给我发很长的Email告诉我他们看到我文章的感受。文字是很神奇的东西,借助它,我可以和几百年前和几百年之后的人对话。他们不认识我,但看到我的书,就好像在和那个时空的我对话一样。文字是永恒的;我感谢永恒的文字。
同样,旅行也是穿越时间和空间的。我构思《我和梵高的三次遇见》的时候,这篇故事让我第一次觉得,哦,人生是可以串起来的,是有始有终的。你看,我在荷兰看过梵高,在芝加哥看梵高,在洛杉矶又看见他。他的画就像我刚才说的文字一样,是可以与之对话的。他那么有名,我那么无名,但是我却可以在不同的地方遇见他。我的人生起起落落,经过了这么多地方,结果蓦然回首,还有他的鸢尾花在对我微笑。这是旅行最好的部分。
希望有一天女儿能读懂我的书问:你既是奢侈品零售业的精英分析师,又是作家,还是个可爱女儿的妈妈,是怎么样同时做到这么多事情的?
答:我朋友说我同时上三个班:白天一个工作,晚上两个班,真的是一个都不能少,三个角色我都喜欢。每天我的时间都是以分钟计算的:白天我上班的时候,就是大家想象中的白领的样子,披挂整齐,YSL的口红、BobbiBrown的眼线、耳环项链手表统统招呼上……高跟鞋在楼梯上下如飞;晚上到家就是一头扎进厨房,高跟鞋甩掉,就给我女儿做她最喜欢吃的西红柿炖牛腩;最新的电影一定要去看,《星际穿越》看了两遍,一遍普通版,一遍IMAX;给杂志和网站写影评、乐评、书评,从小到大的小提琴一直没有停过,万一某天失业了还可以去西雅图最繁华的地铁站前面赚钱;豆瓣上叫“Waking王小心”的账号粉丝有两三千,将近十年积累的结果。我知道有很多有名的账号,很多人开过博客,一开始热情高涨,后面就慢慢没有声音了。而我一直坚持在写。
你问我怎样同时做到这么多事情?答案就是,我觉得一切事情的本质都是坚持。我女儿今年三岁半,可以自己读简单的故事书,都是我晚饭之后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教会她的。每天教十个字,积少成多,现在她开始意识到文字的美了,突然有一天,她可以自己看书了。我希望有一天,她可以读懂我的书,虽然她出生和生活都在美国,对中国没有任何感觉,但她总有一天会明白,我们会成为太平洋的那座桥,联系着世界的每个角落,到了她们这代人,就更加是这样了。
每个人都是那座桥阅读者说文如其人,这话不假,小心的文字就跟她本人一样,清新里透着大气,知性中不乏活泼。能写这样文字的人很多,但是王小心让我惊讶的,是她独到的视角,哪怕只是一篇城市游记,她眼里笔下,总能看到风景人情之外的东西,芝加哥的建筑历史,北京城背后那座心中的城,洛杉矶转行的十年前的好莱坞小演员,到老还能大段背诵莎士比亚歌剧台词的罗马人……你或许看过许多的游记,或许厌倦了被每个人都会提起的攻略、行程、美食和风景,然而小心的旅行随笔中没有那些,她的眼里笔下,全是她心中的城。关于视角的惊讶之外,让我又添一层佩服的,是她的博学。是的,每一篇文章,你以为只是城市游记,只关乎山水风景,只是旅人的暗自独白和异国的柴米油盐,可是细细品来,却有一些东西贯串了始终——从文学到历史,从金融到政治,从电影到音乐,她都能旁征博引,信手拈来。其实,能让人喜欢上另一个人的文字,哪管她行文如流水,哪管她文风犀利还是温馨,最终能够打动人的,还是因为我们于别人的文字中,找到了自己,感受到了共鸣。文字被赋予了生命,折射出的不仅是别人的光芒,也有我们自己的,或许是尚在寻找中的一线微光。(by净源)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面的王小心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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